建筑防水工程中存在著低于成本的最低價中標,這不但為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等的產品提供了生存土壤,也嚴重擾亂了市場,阻礙正當競爭,甚至降低產品質量,加劇了行業的混亂情況。因此,防水工程需要嚴防最低價中標,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在保證建筑質量的同時,為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一:“最低價中標”導致防水行業亂象加劇
1、建筑滲漏房屋局部出現了滲水現象,嚴重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品質,更威脅著建筑物的“生命安全”。此外,即便經過維修,二次、三次滲漏的現象仍舊是“家常便飯”,持續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困擾。
2、當前在我國建筑行業中普遍存在的“最低價中標”現象,無疑從多方面加劇了建筑物穿著“皇帝的新衣”的現象。所謂“最低價中標”,簡單地說,就是在招標投標時,誰的報價最低,就由誰中標的評標方法。最低價中標本是為了節約建設資金,但實際執行后卻引發了不少問題。
二:“最低價中標”有哪些危害?
1、后果就是大量劣質甚至不具備防水性能的防水材料參與到建筑工程建設中來,不符合國家標準甚至沒有標準可依的產品在市場上大行其道;在進行施工作業時,較之經過培訓的有經驗的工人,工程承包方更傾向于選擇未經過專門的防水作業培訓的工人,同時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粗放作業。
2、毫無疑問,最低價中標給建筑開發商提供了一定的方便,帶來了相當的利潤。但其后續的破壞力卻更為強烈:建筑落成后,滲漏不止,投訴不斷,影響了企業口碑;因滲漏引發的建筑安全問題始終難以解決;二次維修或翻修投入大量的資金,甚至高于建設時防水工程的投入金額,可以說是百害而無一利。

三:如何防范最低價中標行為?
1、嚴把市場準入關,健全市場清出機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市場各主體的管理和約束。對于有掛靠、轉包、買標、賣標、圍標、串標、偷工減料等非法行為,或者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或者個人,都要嚴肅依法作出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停業整頓或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2、同時,也要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培育和規范工程質量檢測、建筑司法鑒定、保險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進一步建立健全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監理制以及招標代理機構責任制、質量問題終身追究制等法律法規。
3、相關的政府文件及有關專家的經驗等制定出招標工程的成本價格,以此作為整個招標工程的指導依據,切不可自己沒有成本價格,受制于人,誰的中標價格低,誰就可以中標,是萬萬要不得。
4、“建立誠信體系,健全失信懲罰機制對于防范‘最低價中標’帶來的不良后果也十分重要。對那些信譽好、管理完善、有可靠機制的單位列為誠信單位,在投標時給予優惠,對那些不講信譽、管理差、偷工減料的單位列入黑名單,踢出招投標市場。”
在防水工程中防范最低價中標的行為,不僅有利于優質防水材料的推廣和應用,推進防水材料生產企業進行工藝創新,施工承包商強化工人技能培訓和工法改造,更有助于解決現有的建筑滲漏難題,提升建筑質量,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建筑商的口碑,打造優良品牌。因此,防范惡意“最低價中標”勢在必行。